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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121页上 土神小职,而皆敢侃侃而谈也。且朱先生以百年前之名人而凭乩言谈,竟同唔对,所差者惟不能见其形耳。
 其有无遗像,更无从到其家而访之。今得我女诸言,又不啻活画其形神面貌于我前也。
 到此鐶又想与其姑问话。
 问:你每夜来常到我房内乎?
 答:我来,总到房门口望,有时你们已睡,有时在看书。
 四官亦问:然则姑到过侄处寓中否?
 答:长丰里到过一次。
 问:在何时?
 答:前在中社,是随你去。我九时来,你夜饭后想去,我即同行。
 鐶又问:亡姊锳官在何处?
 答:你问大阿姊,同钏姊,去年五月中,我亲陪送,投生于诗礼之门。
 问:是否投生在一家?
 答:钏锳同县各姓。
 问:何处?
 答:江苏本省。(民国时金山县隶属于江苏省)
 
 按女送锳钏投生于诗礼之家,二姓同乡。去年我女早述告,此
 问本赘,而女亦仍言之。在去年五月中亦记得极明白也。
 鐶又言其母想问话。
 女回答说:你母亲要谈话,你父亲不喜,可不必。反觉无谓。若有必不
 可免之问,亦不妨,择时而谈。今夜已不早,你等要睡否?
 两孙仍不肯。
 女答:不去睡亦无所讲。
 即倏然止。
 
 小标题:问嫁期,欲赋催粧诗
 二十日即八月十五日
 晚上朱弥甥履仁与其令妹玉小姐来。
 二人为从兄妹。父母皆早亡。玉小姐为我甥志贤之女,履仁则为我甥心君之子也。
 今夜皆想扶请其先父,求我书焚一纸。即以我名义请之。
 良久而乩动,呼舅公。
 我甚讶,问何人?
 回答说:甥媳徐。
 问:志贤、心君,何以不来?
 则称已生。
 我始知二甥早投生,故由志贤甥媳徐夫人来也。
 徐夫人为玉小姐之母,生前本贤淑。
 以下都与其女言,大致都嘱其女善事祖母及嫂氏。
 言皆亲切有礼。所写录之纸,为履仁兄妹携去。奉为家训,我不记。
 其后玉小姐又扶召我女,女便呼玉姊。
 玉小姐于我女为表侄行,而年长于我女,故我女生时常以玉姊呼之也。
 女又回答说:芬来时,见有一女客人方行。面熟似在何处见过。
 玉问像其母否?
 女回答说:待细想玉姊你房内有一照,面目一样。
 玉说:为姑猜着。
 女回答说:是二嫂,未招待,失礼。
 
 盖志贤两娶,皆徐氏姊妹也。
 我女则生时皆未见过。所见者只遗照耳。
 故一见似觉面熟,待细想后始记得即是玉房内所见之照,面目一样,因知确为二嫂,逐以有失招呼为欠礼。观其所言,我女之神气真活现矣。
 女又回答说:玉,你今住在何处?
 玉即告在马斯南路。
 女回答说:法国公园去极便。
 玉说:然。
 女又回答说:姊郁府亦近。
 玉小姐不语。
 盖玉方许字郁氏,尚未嫁也。
 女又回答说:小应多时未见,姊若去,望唤芬同去。
 按小应
 
 第121页下
 为我女生时在大同同学,即玉之小姑也。
 异哉我女殆自忘其非生人矣。
 玉又说:姑可来我家。
 女回答说:有空必到,姊亦可常来伴母,今夜可住此否?
 玉说:须去。
 女回答说:天气凉爽,日间如无暇,晚可来住。
 又回答说:玉姊近日用功何似,嫁期已有否?
 玉之羞涩不语。
 女回答说:玉姊不告,照哥告。
 照哥者其兄履仁也。
 履仁回答说:因郁氏妹夫游学外国未回,故我妹嫁期尙未有。
 女回答说:大官年内回否,玉姊总知,若知后乩召告我,定学赋催粧诗相送。
 
 盖我女生前本与玉极好,故今夜凭乩问话又觉亲热异常。笑言杂出,至乃叫其先行乩召告嫁期,想学赋催粧诗以相送。亦可谓极今古未听到之佳话矣。
 大官者玉未婚婿之小名也。
 到此玉又问我女念佛作诗若何?
 女回答说:芬每日念佛六时,自去夏起加念四时共十时。余或静坐养性,前常喜作诗,近觉未免分心,故少作。偶将从前所读四书融参佛典,竟大半可通。孔圣时佛法未行中国,而论孟之言尽含经旨。若在唐宋后当必有阐发明显之文以啓后进。
 又回答说:今夜闲谈多。
 逐止。
 
 按我女今夜与玉诸言,上半节活泼谐笑,语足解颐,读之今人
 生爱。下半节又忽肃穆庄严,四通八达,读之今人生敬。岂非天人也耶。
 
 廿一日即八月十六日
 晚上甥来扶请其母,与谈事。又其母与内人所谈转述诸言。
 虽非大事而却有关系,我不想记。
 后又请杨平江先生。
 问云间某前辈,数代文名显达,而今衰落至此,不知何故?
 答:某公与其子及其上代某公因果重重,非三二语所能尽,且有些弟亦不明了。今夜事忙。此月【按旧历七月自中元节到月底世称鬼节故阴界事忙殆有由也】恐无暇日,待有空当来细谈。
 我问:近来有朱述之先生降乩,常与谈话,甚广博,公亦识其人乎?
 答:朱述之是西区土地,相识,此人极有谈风,每见必长谈。惜弟事多未与讲。
 甥问:我等常询朱先生以阴事,朱先生必尽情相告。而我祖我父则每戒不许扶乩,宣泄阴事尤为痛恨。岂阴事果不应谈乎?
 答:此亦人性,非不应谈。
 
 
 小标题:素未平生之蒋竹生
 
 及平江先生言毕去后,时夜已至深。
 方收拾乩碟想睡,忽有风一阵吹来,门忽然启,我怪讶岂又神灵之见临
 耶?
 逐叫复按,而乩即动,问来者何人,有何事见教?
 答:偶逢风入,见乩光。并无事,闲玩来看。岂知不是沙盘,是不
 
 第122页上
 懂如何有光,不料竟能对白话,真难遇。
 我因知此人当系生前曾有沙盘经验者。
 
 问:君果何人请问尊姓大名?
 答:蒋竹生,济生会弟子。
 我与甥等都相顾茫然,不知将竹生其人也。
 因问:乩台往往请古圣贤仙佛不知古圣贤仙佛果能临乩乎?
 答:不便告。
 逐去,
 
 廿二日即八月十七日
 我近屡访丁君仲X,丁君博学通儒而尤称其岜人无锡华君爲之冠,丁君早年不信有鬼神,而后乃笃信。华君亦然。
 并说华君于乩学研究至深。曾有鬼谭一种,颇多闻所未闻之言。X托丁
 君转向华君索阅。昨经索得,共有三十余条,首有弁语。
 署抱一子识,抱一子者华君别字也。
 我读,之觉可疑之处甚多。
 抱一子称是谭,皆由乩录出。无一向壁虚造语,惟我固信其非虚造,
 而疑其临乩者言之不确,然如想证其确不确,必非可以问之于人,决当问之于鬼。而鬼之能深明阴事而尤肯详细见告者,莫如我近得交之朱述之先生,逐于今夜书焚一纸请之。
 朱先生既到,即将抱一子所辑述之鬼谭安诸桌上而谨问焉。
 朱先生乃为从容置答:多所正误共数夜而始答竟。
 我因为汇录一处,即名鬼谭正误,以示华君。
 其于鬼学定当更有进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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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鬼谭弁语
 是谭若干则,皆由乩录出,无一向壁虚造之语。虽止一圆蹏书乎,而幽冷凄绝之鬼趣,已不啻绘影绘声,然世有未亲乩事,而强主阮瞻林蕴辈之无鬼论者,则是谭固无有是处,可不劳寓目也。
 抱一子识
 
 鬼谭原文
 人死后由士神领见冥王【即本邑城隍】沿途有妇人。
 世俗所说孟婆者,以汤饮之。
 其味甘,且新死者恒苦渴,故乐就饮。顾饮后则生前之事及父母妻子等都不省记。七七既届,始渐忆往事,惟终不能全体清澈。其明晰之度以其人记忆力之强为差。生前读诵之书籍及己之年龄等,大率皆不十分了了。
 有不尔者,必其人之灵力,有轶于恒常者也。
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 
 朱述之释误
 
 此不是一律如此,有凶暴粗妄之人,初死未知阴律,尙记阳世行为。到堂消册后或未审问,只命看管。
 其魂忽见他人或适判生,即想奔逃。不免乱规。故使饮汤稍迷一时,
 待智习守阴规久,方醒。
 非人人都饮。
 
 或即当堂判生,惟畜多人少。
 【问】然则人何以不记前世之事?
 【答:】有一种生时本记得,数月后渐忘。有(间隔)百年始生者本已稍忘,一经投生渐不记忆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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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鬼谭原文
 人将寿终时,冥王让煞神诣病者,以刀杀之。
 魂被杀时,初不觉痛,到阴间即复翕合。若成仙
 
 第122页下
 佛者临终时即由仙佛接去,故不在此例。
 而其人即气绝,煞神逐去。
 到三朝及接回日,煞神复到,享其家之供具。
 煞神有黄衣红衣青衣及麻衣者数种。
 善人临终时黄衣之煞神到,
 中人青衣者到,恶人红衣者到。
 极恶之人则麻衣者到。
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 
 朱述之释误
 
 煞神即怨鬼,临死索命。
 惟怨鬼亦不能任意索命,必须判定是非应使偿命,方去索。
 受杀者还杀,受毒者还毒,受缢者还缢。
 非皆死时必杀,行善仁慈之人只公差去领,并不用链。
 若修行念佛,有功世道之人,亦可乘车马船行。
 此乩语略而不详,使人见之有惧心。以为善恶无分。
 
 【问】然则接煞时之煞神果有否?
 【答:】凡道家批书,自作法,非阴律。惟有等初释凶魂,借此吃食,不请必患病,得食始安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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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鬼谭原文
 新鬼见本邑城隍后尙须以次往见十殿阎王。
 位置在都城隍上,十殿散在十省之中。
 第一江苏,第二浙江,第三山东,第四两湖,第五四川,第六山西,第七河南,第八陕西,第九两广,第十东三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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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朱述之释误
 
 此言死后见十院,十院即十殿阁君。又说得不明。
 死后到堂消册之鬼,惟有所犯罪甚重者,即解院审问。
 今笼统言之,反使人觉其不公而生畏念。
 又十院亦不止管十省,省悉照明制共十九。一二院
 同管十九省,三四也院同管十九省。无分。
 且十院都在四王天,非散在各省。
 
 【问】十院之王,僧道皆有待十王法事,称第几殿某王第几殿某王等,信乎?
 【答:】阳世做道场有,阴无此。⌒按阴世但称第几院阎君,无某王某王之名目⌒
 【问】然则城隍有无大小次第?
 【答:】江南都城隍最大,其余一律并无大小高下。皆一(个)省一省城隍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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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鬼谭原文
 昔人说:鬼所居在九泉之下,而实不然。鬼界亦即人界。但
 皆择幽静之地而宅之。
 普通都居家祠之内,肉眼自不能见耳。
 三四岁以前之小儿多能见鬼,且能听到鬼语。
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 
 朱逐之释误
 三四岁前之小儿多能见鬼,亦非。
 偶遇一二能见,不可以为例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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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鬼谭原文
 冥中之昼夜反于阳间,鬼亦一日三餐。
 日即阳间之夜。
 
 系饭食官所送。
 饭食官凡五等,头等称饭食王。
 鬼必先纳银,纳银于冥王,由王通知饭食官,始得食。
 否则枵腹,人七日不食则死,鬼则不然,但乏力耳。
 饭菜二色,肉或鱼及青荣,一汤而味不佳。犹阳间之
 包饭,不能精美也。
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 
 朱述之释误
 冥中昼夜不分,惟昼无日色,只黄沙光而已,昼则黄沙
 
 第123页上
 淡,夜则碧气深。以此分日夕。
 【问】然则气候如何?
 【答:】尙有气候,无冬无夏只有凛冽,而无暧意。生人入触即晕,其气闻久,(生人)魂易散。饭食官不知其名,想或冒名索食。
 
 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 鬼谭原文
 冥间所有之猪及鱼等,乃阳间其物之死者,冥王仍令其
 于冥中为猪为鱼,以供神鬼等之食品,其米麦及菜乃取阳间稻麦等种
 子之魂而播种者也。
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 
 朱述之释误
 阴无阡陌,不能播种。
 (注:我也觉得这个鬼谭是想当然了,鬼吃猪鱼,那猪鱼吃什么)
 
 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 鬼谭原文
 鬼喜阳间供具,说其味远胜于冥间之例饭。惟鬼之食系
 歆其气,故非热不可。饭菜之冷者及茶点来果等均不能食。以其无蒸发
 之气也。
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 
 朱述之释误
 所言冥食有误。
 并下新鬼购店肆食物等而言,阴世糕饼即是散食未吃,或略吃有余。众鬼同做成出售。
 
 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 鬼谭原文
 人家将饭时,祖先必到其炊室于开釜时食之。
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 
 朱述之释误
 祖先享祭祀,不在厨中。
 此或子孙忘祭,祖来不得享,故入厨下,不为正理。
 
 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 鬼谭原文
 鬼于一年中若有十一个月乃到十个月之食物。
 【指冥官所之食物言】
 即可免饥饿之苦,如岁岁若此,可保存到三百年以上,逾此年限不复能支持,不得不转世矣。若死后绝不得食者二年后即转世,以其无以自存也。
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 
 朱述之释误
 新鬼第一年中须食十月或十一月,确。
 若长食可到三百年,无此说。岂投生有食者皆三百年以后乎?
 【按鬼之生前无大善大恶无百年不投生者。见金山县城隍录问张南暨先生乩话】
 
 (**********************
 鬼谭原文
 普通之鬼投生者必先转入畜道一次或数次。而后复为
 人身。若前世为有道行之僧则不在此例。
 有道行之僧而投生者以鏖心未尽之故。又凡大富贵之人其
 前身必非寻常之辈。然若富贵后为恶作非则不免陷入三涂。前身修行
 之资格一并丧尽矣。
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 
 朱述之释误
 普通之鬼投生者必先转入畜道,太妄不(正)确。
 
 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 鬼谭原文
 鬼为气体,能伸缩自如,收缩到最小时止如一钱,伸到极
 度大于人可二倍。
 ******************)
 朱述之释误
 鬼非能伸缩,只门窗墙壁皆可入。
 或有厉鬼为祟,故现凶恶形象,善良者无。
 说会变尙合,伸缩不合。
 【问】:然则古有新鬼大故(旧)鬼小之说信乎?
 【答:】新鬼近见大,故鬼远见小。
 目能视鬼者视为如此,其实无大小。
 
 (**********************
 鬼谭原文
 鬼亦有衣服,系冥
 
 第123页下
 王所给。唯仅长数寸,于蛰伏神主或牌位时固属相宜,然若于大体形
 出外游行其衣即不适用,故阳间焚化之纸衣,鬼颇喜之。
 敛时之衣鬼亦可取其魂而服之,但苦重耳。世有焚化死者生时之衣亦不若纸衣之轻便适体。或疑焚化纸衣时纸灰因风飘扬其衣不将片片作蝴蝶飞乎?而实不然,盖纸衣被火其魂已脱离矣。随风飞扬者特纸之质耳。
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 按此条朱先生未有话。
 (ps,按我的理解,鬼谭陷入了万物有灵说的泥坑里。衣服没有灵魂,鬼的形象本身只是一个幻像。高灵能够想什么出现什么,底层的灵就只能使用高灵提供的物品或者人类烧给的物品)
 
 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 鬼谭原文
 冥中亦有售食物之店肆,但只许新鬼购食。到七七后,即禁止之。衣服布吊等亦有售者。然唯仙界及官家可得购取,普通之鬼不
 许也。又普通之鬼家中不得备针,恐用为伤害他鬼之具故禁止之。
 故即许购布亦不能自制衣服。
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 
 朱述之释误
 新鬼一年中可多食,如无人供七七必不可少,若七内不食,必到任何厨中食之。
 按衣服布帛等云云,朱先生亦未有话。
 
 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 鬼谭原文
 冥界异常专制。鬼不得自由往来人家,故无戚友酬酢之乐。
 各家有宅神禁外鬼入门,如外鬼有事相告可由宅神转达。
 唯出嫁之女可以回家省视父母。然尙须由母家人往接,且出必以轿,女婿亦不得诣岳家。鬼出外游散时途中或邂逅知人亦不得自由交谈。颇有
 吕秦时禁偶语之规则。盖冥界以严肃幽静为尙故,定例森严乃尔。
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 
 朱述之释误
 冥界异常专制一条,此必此鬼尙有看管者,未放自由。不是人人如此。
 
 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 鬼谭原文
 俗说:只有小人无小鬼,此言良是,盖幼者死而为鬼亦如人然,以少以壮以老也。又人有种种疾病,鬼亦有之。
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 
 朱述之释误
 魂遇酒醉者可冲损,或火雷电大风皆可冲散。非鬼亦有病。
 【问】冲损后尚能聚成否?
 【答】:能聚成,亦有聚不成即湮散者。
 【问】此种亦投生否?
 【答】:魂散者仍可投。
 【问】可超度否?
 【答】:难。
 【问】此种是否因果?
 【答】:非因果。
 【问】然则如何可免?
 【答】:鬼亦能自小心。
 
 按,鬼亦可由少而壮而老。此亦不(正)确。
 我亡儿丰以七岁殇,往年年已三十余,曾问我女说:仍是小儿也。
 
 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 鬼谭原文
 鬼之面形与生前多不甚肖,惟大体相似耳。
 ****************)
 
 此条朱先生亦未有话。
 
 按,此亦不(正)确。我先从兄吟槐公,我女生前未及见,但见兄家所悬一照。后见之于祠中说:与照一样。
 又我甥媳朱徐夫人,我女生前本未识也。近召来此我女适遇诸门。说见有一女客人似在何处见过,继而乃想
 
 第124页上
 得,即在朱氏见其遗照面目一样。
 实则形貌固皆逼肖,岂仅大体相似已也。
 
 (*******************
 鬼谭原文
 鬼亦有虚荣心,如子孙为做阴寿等事亦颇以为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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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按此条朱先生亦未有话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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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鬼谭原文
 冥间亦有赌博之具,但自好者皆不为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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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朱述之释误
 冥间赌博之事,虽亦有但少数,亦不禁。
 
 (*********************
 鬼谭原文
 凡物都有魂,鬼可摄之而去。鬼之食即食其物之魂也。其魂为鬼所食或
 摄去,自肉眼视之彼物依然存在,而鬼则已不见有物。盖肉眼所见者其体,鬼所见者其魂也。
 又花草死后其魂即散,鬼不得而有之。花木之折枝,鬼亦能取其魂。
 非折枝即不能故。以资把玩,但花与叶之魂离而不合。即花自花,叶自叶。不能并在一枝之上。若取花枝,以火焚之,则鬼即可得花叶完备之折枝。
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 
 朱述之释误
 物有气无魂,花草有灵,树木亦有灵。却亦可谓魂。既死则灵尽。
 【问】树木之古者,每称有树神,信乎?
 【答】:树木数百千年者,是有神,惟起去之,亦不作祟。以其得日月之精,此去彼亦可居。若起而有祟,是邪鬼凭附,借此为祸。
 【问】然则何以有神?
 【答】:是灵受精成神。
 
 (********************
 鬼谭原文
 银锭未焚化者,鬼亦可摄其魂而去。然颇重,不便于用。
 人间所用银货其魂之重尤甚,且经鬼取去后即变成顽铁,鬼亦不能明其
 故也。
 **************)
 朱述之释误
 银锭未焚化者鬼摄其魂,不知有此事。银锭亦物何以有魂?
 
 (****************
 鬼谭原文
 凡阳间有战事,两方之军土战死者,其鬼仍互相搏斗不肯干体。
 其时冥王即发饷银,令其不得扰害地方,冥王库内时所蓄之资专备此项开支。
 *************)
 
 朱述之释误
 两方战死军土其鬼仍互相搏斗一条,亦非。
 有忠义之魂虽死不忘报主,遇敌即攻,此等鬼
 本无罪,可自由也。
 但并非鬼攻鬼,是鬼兵帮人攻敌。
 
 (******************
 鬼谭原文
 俗说:摺叠银锭不宜于夜,亦非妄言。
 盖银锭须受阳光方用也,夜间叠者置日光下曝之亦能有用。
 
 凡人诵经忏时即有佛降临,记其遍数。
 若诵在银锭上者,佛即于其上作号符以记之。
 受人讽诵之资,而偷减遍数者将来必不能逃阴谴也。
 *********************)
 
 按二条朱先生都未有话。
 
 
 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 鬼谭原文
 僧道放焰口,鬼谓之做戏。
 凡人家有延僧道放焰口者,本街之鬼悉由土神督率出观。
 女者
 
 第124页下
 幼者有时不出。
 鬼亦说其无足观,但于例必到耳。
 放焰口本为输食,实徒有其名。
 *****************)
 
 按此条朱先生虽亦未有话,
 惟我亦疑其非一概如此。
 在僧谓之焰口,在道则称祭炼。
 道家之祭炼我不得而知。若有高行之僧放焰口施食孤魂功德固自不小,其观想之米每粒可长到数寸,饿鬼之得食者都极欢喜也。
 
 (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 鬼谭原文
 鬼界所用之历比阳间阴历早一月有余。与阳历为近。
 而仙界之历与阳间之阴历同。鬼历独异之故,则无能知之。
 ***********************)
 
 朱述之释误
 阴世之历以三百日为一大周,三十日为一小周。
 一年十二周。
 阳称月,阴称周。
 每年三百六十日,无多少。
 (鬼谭后续似是而非的内容省略)
 
 第125页上
 (鬼谭后续似是而非的内容省略)
 以上各条(指我省略没录出部分)
 朱先生未有细话,
 但回答说:总之此书【华氏鬼谭】所记似是而非,粗看觉有道理,详究一知半解,亦不能说全妄,如食物等等。冥问极简单,不能若阳世之繁华。中有开学堂及异国兵相争说,此有一,不能作常例。
 【问】:然则开学堂阴界是否有过?
 【答】:偶有儒生喜授学子,聚数姓诵读,或有思(让)冥王知其好学而聘作文记者。此是偶然,不可为凭。
 
 第125页下
 按,朱先生所乩示于鬼谭之言到此而止。
 我等亦不敢多渎问。然亦可谓至细至明矣。
 若华君所述固都由乩录出,但未著其为谁某之乩言耳。
 然何以有确有不确,以我思之,
 阴界情形鬼亦非能尽悉之。犹阳世情形,即人岂能都知之耶。
 有程度之不一焉,有地位之殊焉,有阅历之久暂焉。
 譬之以粗通之子而问以通奥之学;
 乡村之辈而语以朝政之为;
 孩提之董而询以憝老之事;
 其所置答,岂能尽信?盖可知矣。
 华君之所问者何等之鬼,华君固未明言。
 若夫朱述之先生,本为嘉道间朴学大师,宰县有名并享寿考,既死之后又任县城隍者多年,今退为土地者亦久,既取精而用宏,尤聪明而正直,是其所言决非寻常一知半解者可比也。
 我也无状,不以幽明之相间,乃竟得交于先生,用敢将先生所正误于华君鬼谭诸言。
 照录如上,倘能为先生所许乎?兹附江X叔伏敔掌诗感忆,
 四首之一即先生作也。
 (诗省略)
 廿四日即八月十九日
 今夜甥来,又与内人扶乩,召女到始言琐事甚多未录于此。
 
 我问:近清凉寺做水陆法会,你不想设位书愿【见上月十
 八日乩语】而但思将银锭于此时施散孤魂【见上月十五日乩语】此项施散不知是否亦须如往年你来申振济,必先行造册,然后按名施散乎?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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